公司动态

叉车安全要求

更新时间: 2024-05-31

叉车安全要求(一)人员1.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,取得特种操作证,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,严禁无证操作。2.严禁酒后驾驶,行驶中不得吸烟、饮食、闲谈、打手机和讲对讲机。(二)检查车辆1.叉车作业前后,应检查外观,加注燃料、润滑油和冷却水。2.检查起动、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。3.检查灯光、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。4.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、温度是否正常。5.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。(三)起步1.起步前,观察四周,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,先鸣笛、后起步。2.液压(气压)式制动的车辆,制动液压(气压)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。3.叉车在载物起步时,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。4.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。(四)行驶1.行驶时,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~400mm,门架须后倾。2.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。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,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。载物行驶时,货叉不准升得太高,影响叉车的稳定性。3.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。4.转弯时,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,应先发出行驶信号。禁止高速急转弯,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

联系叉车出租